CEPA涉及抗菌产品的法规
标签: epa 抗菌农药 抗菌剂 抗菌防霉 抗菌消臭 分类: 抗菌标准
(一)EPA涉及抗菌产品的法规
美国环境保护署涉及到抗菌产品的法规主要有三部,分别是:
1、《联邦杀虫剂、杀真菌、灭鼠剂法案》:美国重要的联邦农药管理法,提供了在美国进行农药调控的法规基础,规定农药于美国的管理、售卖、供销和使用。
2、CFR,即《美国联邦法典》:分为50册,每册专门涵盖一个特定的领域,每年都会更新。几乎所有和环保有关的法规都编入第40册(又称40CFR)。其中与农药登记相关的是150-189部分,规定了农药注册的注册类型、数据要求、数据补偿等
3、《Pesticide Registration ImprovementAct》:规定了美国不同农药注册类型的评审周期和注册服务费用。2003年颁布PRIA,2007年发布PRIAII,2012年颁布PRIA III, PRIA III将于2017.9.30失效,之后颁布PRIA IV,会使用。
二)EPA的管辖范围
上述三部法规分别对生态农药、抗菌农药和常规农药进行管理。
1、生态农药:天然产生的物质,包括微生物农药(细菌、真菌、病毒等)、生物化学农药(天然产生的,作用方式是无毒的)和植物嵌入式杀虫剂,如枯草芽孢杆菌,芳樟醇,小苏打,AITC等。
2、抗菌农药:用于消毒、灭菌、减少或减缓微生物生长繁殖,或保护物体、工业过程或系统、表面、水或其他化学物质,避免由细菌、病毒、原生生物、藻类或黏菌等引起的污染、污垢或变质。
3、常规农药:用于阻止、减少、消灭或驱赶任何害虫的合成化学品,或作为植物生产调节剂、干燥剂、脱叶剂或氮稳定剂使用。除了生物农药和抗菌农药之外的都属于常规农药,常规农药的活性物质是由一般的化学合成生产。
(三)EPA对抗菌农药的管理
抗菌农药主要包括四类产品,分别是化学杀菌产品、消毒产品、工业杀菌产品、防腐产品。这四类产品将会应用到不同的环境和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