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满足三个必要条件:一是看是否确有必要,能少用尽量少用,能不用尽量不用;二是要确保安全可靠,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的科研机构评价认可后方能使用;三是要通过许可,必须符合卫生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
近年来,食品添加剂被许多人视为洪水猛兽,闻之色变。孙宝国认为,原因之一是近年发生的一些食品安全事件,让食品添加剂“背了黑锅”。
2008年发生的三鹿奶粉事件至今令人心有余悸,其“罪魁祸首”三聚氰胺早已成为众矢之的。孙宝国表示,此事件被归罪到食品添加剂,实属冤枉。“三聚氰胺有多种用途,可以当作水泥添加剂、塑料添加剂、涂料添加剂,但不能作为食品添加剂。”他说,类似的还有苏丹红鸭蛋事件,这些误解的产生,都是因为人们把添加剂和食品添加剂混为一谈。
2009年,蒙牛OMP牛奶事件也曾闹得沸沸扬扬,但孙宝国认为,该事件的性质与“三鹿”“苏丹红”不同。“OMP是牛奶碱性蛋白,经鉴定对人体无害。”他说,当时OMP已被美国、新西兰等国家允许使用,但在我国尚未获得卫生部批准。蒙牛未经审批就使用,属于“合理不合法”。
除上述非法使用添加剂的事件之外,孙宝国也表示,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还必须合法使用,“染色馒头”事件就是典型案例。2011年4月,央视曝光上海多家超市销售的玉米面
馒头里没有加玉米面,是由白面经柠檬黄染色制成的。对此孙宝国介绍,柠檬黄属于食品添加剂,但只允许在膨化食品、冰淇淋等食品中使用,不能用在馒头上。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也属于违法行为。
“迄今为止,我国没有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是由于合法使用食品添加剂造成的。”他说,现在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有很多误解,这需要做好两方面工作,既要把食品安全做得更好,要加强科普宣传,让大众了解食品添加剂。
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联合国粮农组织及世界卫生组织有严格的要求,规定了每一种食品添加剂人体每日允许摄入的剂量(ADI值),如糖精钠的ADI值为5毫克/公斤体重/日,甜味素的ADI值为40毫克/公斤体重/日。
在标签上遮掩
近年来,厂家对添加剂的遮掩手段越来越高明。就拿防腐剂来说,大部分的消费者都不喜欢在食品标签上看到“防腐剂”这三个字,一些厂商只标识“苯甲酸钠”或“山梨酸钾”,以此来遮掩“防腐剂”。如亚硝酸钠、山梨酸钾、柠檬酸钠、水分保持剂、抗结剂等,到底又有多少人能够看懂?而一些食品还只标注了几种添加剂的名称,有些名词实际上指的是复合添加剂,在这个词背后,往往还有10多种食品添加剂。
滥用食品添加剂
上海交通大学中美食品安全联合研究中心主任史贤明主任分析说,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取决于它本身的毒性的大小(即安全性的高低)、产品质量的标准,以及使用的范围与使用量等。
上海市食品研究所副所长马志英总工程师说,像亚硝酸钠是经常用于肉制品生产的添加剂,进入人体后,只要与胺结合,就可能成为亚硝酸胺。如果超量使用,危害极大可能致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