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7月22日起,出口到欧盟的电子电气产品(除医疗设备和监控仪器)将强制性实施对四项邻苯的限制,全面管控10种物质。新增的四种限制的有毒有害物质如下:
1、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用作PVC的增塑剂,可用作DBP的代用品,还可用做纤维素树脂、乙烯基树脂、丁腈橡胶和氯丁橡胶的增塑剂。
2、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DEHP),主要用作PVC增塑剂,PVC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用作绝缘体如电缆和电线。少量DEHP用于其他非聚合物用途,如电子产品的陶瓷或电容器的电解液。
3、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主要与其他增塑剂配合用于PVC部件中如电缆、插座、管材、减震器,此外还用于一些非聚合物中如油漆、胶粘剂、密封剂和印刷油墨。
4、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主要在PVC地板中用作增塑剂,在电子电气设备中可能存在于合成皮革、纺织涂层、PVC材料、印刷油墨、密封剂和胶粘剂中。
中国 RoHS 标记要求
中国 RoHS 要求对符合标准的产品使用带“e”的循环箭头符号。 如果它包含*过较大阈值的1 种或多种物质,则使用 1 至 99 之间的数字替换“e”。 此数字表示年数,在此年限内,限用物质在产品使用过程中不会从产品中渗出。如果 TI IC 产品中包含*过中国 RoHS 阈值的物质,则 TI 使用值“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