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18)已经发布,这一版的标准代替了GB8537-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的标准,与原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1.细化了四类饮用天然矿泉水的定义需要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或是经过钻井采集的,需要含有一定量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并且未受到污染在天然周期波动范围内,成分,流量,水温都相对稳定。含气天然矿泉水,充气天然矿泉水,无气天然矿泉水,脱气天然矿泉水。
2. 修改了水源要求;水源水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或钻井采集,水源卫生防护按照GB19304执行。
3. 加严了感官要求,将“色度”指标限值由15度降低到10度,将“浑浊度”指标限值由5NTU降低到小于等于1NTU;
4. 修改了界限指标,“碘化物”不再作为界限指标;
5. 从严了个别限量指标,将“耗氧量”指标限值由3.0mg/L降低到2.0mg/L;
6. 原标准中涉及的亚硝酸盐、硝酸盐、砷、镉、铅、汞污染物指标不再单独规定,要求直接符合GB 2762的规定;
7. 加严了微生物要求;
8.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需要符合GB2760的规定;
9. 包装需要在水源点附近,而不是储运后异地罐装,标签需要标示天然矿泉水水源点,和标示产品达标的界限指标等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