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器用复合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呼吸器用碳纤维全缠绕铝合金内胆复合气瓶(以下简称:复合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水容积不大于12L、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30MPa,用于充装呼吸气体、使用温度范围为一40°C-60°C并可重复充气的移动式复合气瓶。
本标准不适用于车用复合气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3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970.1圆板牙第1部分:圆板牙和圆板牙架的型式和尺寸(GB/T970. 1- -2008,ISO MOD)
GB/T 3464.1机用和手用丝锥 第1部分:通用辆机用和手用丝锥(GB/T 3464. 1- 2007,ISO529:1993,MOD)
GB/T 3934普通螺纹量规 技术条件(GB/T , ISO1502: 1996 , MOD)GB/T 9251气瓶水压试验方法
GB 12185气瓶定 期检验站技术条件GB/T 12137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GB/T 13005气瓶术语
GB 15382气瓶阀通用技术条件
TSGZ700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