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全球资本流动加速与区域经济合作深化的背景下,中国企业投资斯里兰卡迎来战略机遇期。斯里兰卡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节点,其地理位置优越,市场潜力巨大。合规出海是成功的第一步。如何设计一个既能满足国际反要求(经济实质法),又能充分利用国内政策红利(海南自贸港通道)的ODI架构,成为企业高效、安全落地斯里兰卡的关键。
本指南将为您揭示一套融合“开曼/香港控股 + 海南投资主体 + 斯里兰卡运营实体”的三层优化架构,实现资金出境、税务优化与合规管理的完美平衡。

国际层面:经济实质法(Economic Substance Regulations, ESR)
全球主要离岸金融中心(如开曼群岛、BVI、百慕大等)为应对OECD的BEPS(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行动计划,纷纷出台经济实质法。
核心要求:在这些司法管辖区注册的公司,若从事“相关活动”(如控股、融资、知识产权等),必须在当地有足够的物理存在、人员、支出和管理决策,而不能是纯粹的“空壳公司”。
对投资斯里兰卡的影响:如果您的投资架构中包含开曼或BVI公司,且该架构被用于持有斯里兰卡资产,则该中间层公司可能触发经济实质申报义务,需证明其在当地有真实运营。
国内层面:ODI备案的合规性与效率
从中国境内直接向斯里兰卡汇款,必须完成ODI备案,否则资金无法合法出境。
传统路径审批慢、材料多。而海南自贸港凭借其“低税率、简流程、便利化”的优势,成为理想的“出海跳板”。

为了解决上述挑战,我们推荐以下三层架构:
1text编辑[中国母公司] 2|3| (ODI投资)4|5[海南自贸港新设/迁入的投资主体] ← “海南通道”:享受税收优惠与备案便利6|7| (再投资)8|9[香港/新加坡控股公司] ← “经济实质层”:满足国际合规,优化股息回流10|11| (Zui终投资)12|13[斯里兰卡运营公司 (Pvt Ltd)] ← “运营实体”:本地化经营,获取项目收益功能定位:
作为ODI备案的申请主体,承担资金出境的合规责任。
充分享受海南自贸港的政策红利。
核心优势:
企业所得税15%:海南鼓励类产业企业可享受15%的优惠税率。
境外投资所得免税:这是海南独有的“王炸”政策。在满足条件时(海南注册、鼓励类产业、新增境外投资、对方国税率≥5%),从斯里兰卡子公司分回的股息可在中国免征企业所得税。斯里兰卡企业所得税率为28%,完全符合条件。
ODI备案便利:海南实行“告知承诺制”试点,审批速度快,通常10-15个工作日即可完成省级备案。
跨境资金流动自由:自贸港内资金进出更便捷,有利于后续资金调配。
操作建议:
若企业不在海南,可考虑将部分业务或新设主体迁至三亚、海口等地。
确保主营业务属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如旅游、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

功能定位:
满足国际经济实质要求,避免被认定为“无实质”的壳公司。
作为区域投资控股平台,优化跨国投资的税务结构。
为何选择香港/新加坡?
香港:无专门的经济实质法,但有“实际管理与控制”原则,要求公司有本地董事、秘书、办公室和银行账户。
新加坡:有类似规定,要求公司有本地董事、注册地址和足够的运营支出。
中港协定:股息预提税5%(持股≥25%)
中新协定:股息预提税5%(持股≥25%)
香港/新加坡与斯里兰卡也有DTA,降低税负。
成熟的法律体系:两地均为国际公认的金融中心,法律环境稳定透明。
广泛的税收协定网络:与中国、斯里兰卡等均有避免双重征税协定(DTA),能有效降低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提税。
经济实质要求相对清晰:
金融与专业服务发达:易于获得专业的公司秘书、审计、税务顾问服务,确保合规。
操作建议:
在香港或新加坡设立公司,并安排至少一名当地董事。
租用虚拟办公室或共享办公空间。
通过当地银行账户进行资金往来和决策记录。

功能定位:
实际开展业务,雇佣员工,租赁厂房,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
作为项目的法律载体和纳税主体。
关键操作:
公司注册:向斯里兰卡公司注册处(Registrar of Companies)注册一家私人有限公司(Private Limited Company)。
行业许可:根据业务性质(如制造业、旅游业、IT服务),申请相应的政府许可。
本地化运营:招聘当地员工,建立完整的财务和人力资源制度。
遵守ESR:斯里兰卡本身不是离岸中心,但其公司若在其他地区有收入,也可能涉及经济实质问题,需咨询专业顾问。

资金出境:
中国母公司 → 海南投资主体(自有资金注入)→ 通过ODI备案 → 向香港/新加坡控股公司注资 → 再投资至斯里兰卡运营公司。
整个链条清晰合规,每一步都有文件支持。
利润回流:
斯里兰卡运营公司盈利 → 缴纳斯里兰卡企业所得税(28%)→ 以股息形式汇给香港/新加坡公司(预提税较低,依据DTA)→ 再以股息形式汇给海南投资主体(适用中港/中新协定)→ 海南投资主体在中国免缴企业所得税(利用海南免税政策)。
结果:实现了“海外高税,境内免税”的理想状态,综合税负大幅降低。

“经济实质+海南通道”的ODI架构,不仅是一套技术方案,更是一种战略思维。它帮助企业:
合规:满足国际和国内的监管要求,规避法律风险。
:Zui大化利用海南免税政策和税收协定网络,提升投资回报。
高效:借助海南自贸港的便利化措施,实现快速落地。
对于计划投资斯里兰卡的企业而言,提前规划此架构,不仅能确保项目顺利启动,更能为未来的全球化布局奠定坚实基础。抓住机遇,扬帆印度洋!
| 成立日期 | 2006年09月04日 | ||
| 法定代表人 | 钟志敏 | ||
| 注册资本 | 50 | ||
| 主营产品 | 境外投资备案、粤港两地车牌新申请、进修移民,危化品,融资租凭,各类许可证,前海地址续签,金融牌照,工商注册,代理记账,经营许可等 |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代理记账;企业登记代理;网络技术的开发;企业形象策划;平面设计;国内贸易;汽车、游艇的租赁;汽车代驾;贸易经纪代理;经济信息咨询;商标代理;知识产权代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汽车维修服务;陪驾服务。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演出经纪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接受合法委托代理车管业务。 | ||
| 公司简介 | 深圳市壹佳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2015年06月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是:税务服务;财务咨询;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个人商务服务;商标代理;版权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票据信息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代 ... | ||









